“宁波影像十杰”为宁波市旅游摄影家协会独创品牌,旨在展示宁波摄影形象,发掘宁波摄影人才,打造宁波摄影高端群体。评选自2015年起,每两年评选一次。
一、主办单位:《现代金报》社、《照相机》杂志社、宁波市旅游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宁波保贝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二、评选方法:
1、参加对象:宁波籍的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年龄为18周岁以上(年龄计算到本赛年年底,即到本赛年年底达到18周岁即可);
2、参评者需选送本人原创的作品两组。A组共10幅,相互间无需存在逻辑关系,每幅需有标题,无次序,作品题材、风格不限,为代表参评者自身最高水准的记录类摄影作品,但需包含1幅反映宁波旅游概念的作品。B组至少8幅,上限由参评者自由把握,需为具有一定逻辑关系的组照或专题作品,可以是记录类摄影作品,也允许是创意类数字暗房作品,需有一个总标题,是否需要小标题,由参评者自定,但至少需要编号;
3、参评作品一律提交电子文档,不接受纸质作品,格式为JPG或TIF,每幅作品的像素不得小于1000万,长宽比例不限,禁止插值,JPG文件容量不小于5MB,入围后,A组作品需提交RAW原始文件;
4、提交一份介绍文字,对A组每幅作品的拍摄时间、地点作一简介,对B组作品的创作背景、创作思路作一阐述(字数不限);
5、评选采用积分制,A组作品满分50分,B组作品满分50分,根据积分,首先公布20名入围作者名单,在完成影像鉴定后,确定积分前10名当选“宁波影像十杰”,积分11-20名获“宁波影像十杰”提名奖,考虑到可能存在影像鉴定不合格的情况,提名奖可能缺额。
三、奖励办法:
1、每位“十杰”得主获得刻有本人名字的奖杯一座、证书一本、奖金1000元;每位提名奖获得者发证书一本、奖金500元;
2、“十杰”作品编印成册,向每位“十杰”得主赠送5本,向每位提名奖获得者赠送3本,向积分21-100名参评者赠送1本。
四、截稿时间:2015年7月31日,评选时间:2015年9月30日前。
五、对记录类作品的解释:
1、题材不限;
2、须为数字相机一次成像作品
或数字相机多次曝光作品(非后期叠加)
或同一场景不同的条件下拍摄后通过后期合成
或同一场景相机移位拍摄后,通过相机自身功能或电脑后期手段制作超过相机自身像素数的巨幅照片;
3、除第2点所述之外的像素拼接都不被允许;
4、对第2点所描述的情况,如有多个源文件,需提供所有相关RAW文件。
六、对创意类数字暗房作品的解释:
1、所涉及到的素材,可以是作者原创的,也可以有少部分是借用公共图库的或他人拍摄的素材,但最后成品中,需有70%以上的面积是作者自己拍摄或亲自制作的,对所涉及到的素材,无需提供素材来源证明,但图责自负,一旦遇到著作权纠纷,由作者自行处理,如举报人举证获奖作品所用非本人原创素材超过成品面积的30%,并经组委会调查核实,将取消作者的获奖资格,已经颁发的奖杯、奖状、奖金予以追回;
2、制作创意类作品,采用的手段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