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省内赛事-“蓝色之城”象山大目湾新城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蓝色之城”象山大目湾新城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责编: 作者: 发布时间: 2014-07-04 来源: 点击:6132 次  【打印

大目湾低碳城位于宁波市象山县百里黄金海岸中部,北与国家“AAAA”级旅游区松兰山相接,东临大目洋,区域面积达15平方公里。大目湾拥有山地、海湾、沙滩、岛礁、城市、河流等组合海洋休闲资源,海岸线绵长6公里。作为象山旅游产业功能区,新城以养生休闲度假海湾、海洋文博商务中心、低碳宜居示范新城为城市定位,着力打造成长三角海洋游乐中心、大宁波品质后花园。
根据《大目湾新城总体规划》,未来新城可容纳常住人口近7.5万,将布局大规模水景,建设57座别具风格的桥梁,建设快速无障碍主干道、新能源公交,临水而建的自行车专用道、滨海景观休闲道、有轨电车观光道、游步道、通学路等慢行系统,移步换景。将来还会有大量的游艇、水上巴士穿行其中,游艇可直接开到家门口。
自2011年7月份以来,已先后有19家高端企业入驻大目湾,涉及住宅、商业、旅游、娱乐、购物、科技、教育等多个领域,合同引资超过300亿元。至目前,大目湾新城四大城市综合体项目、中心广场、白金沙滩、景观绿化、大羊屿、水电管线等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年底前、实现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社区、生态农庄等功能性项目开工动建。未来的大目湾低碳城不仅是一座宜居的城市,还将会是一座娱乐城、购物城、旅游城。
为展示大目湾新城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和日新月异的建设进程,决定举办“蓝色之城”大目湾摄影大赛。

一、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象山县大目湾开发管委会
承办单位:象山县文联、宁波市摄影家协会、象山县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范围
凡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三、截稿时间
   2014年7月1日~2015年6月30日(以网络上传作品为准)
四、参赛细则
  1.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在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拍摄,反映大目湾新城的自然风光、独特人文、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和日新月异的建设进程。
  (2)参赛作品拍摄风格不限(以彩色为主),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裁剪等适度调整。
  (3)参赛作品数量不限,作品一律上传至象山摄影网赛事专题http://www.xsphoto.cn/,上传作品长边为1024以下、大小500K 以内,作品组照不超过6幅,组照必须合成一张内上传。
  (4)参赛作品需注明作品标题、拍摄地点时间等。象山摄影网新注册用户需在注册资料写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
2.本次大赛入选作品作为参加市县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五、大赛有关声明
1.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入选获奖作品用于公益宣传和本地形象宣传为目的出版、发表、展览等用途,不另付稿费。
2.参展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纠纷,均由作者自负。
3.凡参展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定,凡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均视为无参赛资格。
4.其他未尽事宜由本次活动组委会解释。
六、奖项设置与奖励
(一)一等奖2名,奖金5000元
(二)二等奖4名,奖金各3000元
(三)三等奖6名,奖金各1000元  
(四)优秀奖30~50名 ,奖金各200元
七、评选方式
聘请摄影专家担任评委,按照公平、公正、透明原则进行评审(等级奖项作者不重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斌      电话:65756812


返回首页 | 关于天下摄影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摄影互动 | 招聘栏目 | 友情链接 | 网站导航 | 版权所有
天下摄影交流群:一群:35765943    二群:176326500  人像群:90556132
Copyright © 2009-2014 台州市天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12002614号 网站法律顾问:陈明律师